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

剋毒孔雀---修心導論[海濤法師輯]

修心導論—一 海濤 輯
1.在進入困難的修行道路以前,我們需要為何要修行的好理由。
2.雖然我們應該要知道許多知識,但是我們一生的壽命有多長是無法確定的,因此,我們應該要選擇重要而嚴肅的目標,不要把時間浪費在瑣碎的事物上。
3.修行總是要從憶念人生短促開始。一個人壽命的長短是由自己前世的業力決定的,唯一例外的就只有那些完全不受輪迴的不淨因果條件控制,而有能力超越死亡的人。
4.對修行者而言,每天一開始就禪修「隨念生命的無常」是很重要的。我們可以從「自己生命處境的無常」和「今生珍貴」的思維開始。
5.當們很認真反省「每一件事都是無法確知」的這個事實,會更有察覺能力,從此生命中每個時刻都將變得更為珍貴。
6.我們應這樣想:「從現在到我死亡之時,不管我還能活多久,我不要浪費任何時刻,因為這一生是如此的寶貴,一旦失去了,所有的東西也都會不見了。」
7.生命並非是獨特的現象,只是從無始以來不斷投胎轉世的一部分,而且在死後會再延續。
8.若是為了要生在人道中,最好是透過善行累積功德。對於想獲得修行成就的這個目標而言,生在人道中是最好的,因為生在三惡道中沒有機會聽聞佛法,沒辦法了解和修行成佛之道,或者是從輪迴中解脫。
9.當我們生在人道中時,需要四種正面的條件以成就修行的目標:
一、六根健全。 二、生在可聽聞佛法的地方。
三、對佛法有嚮往之心。四、對佛法有正確的觀點。
10.得到暇滿人身是難能可貴的機會,如果我們觀察全世界的狀況,會發現動物與昆蟲的數目遠比人類要多很多。
11.現在我們所擁有的好人品是過去善業的結果,所有不好的遭遇都是過去惡業的結果。了解這點之後,我們不應誤用這個寶貴的人身。


修心導論—二 海濤 輯
1.要成就最高的修行目標,就必須淨化我們的心,才可能完全不受因不淨業所產生的障礙和煩惱所影響。
2.有些不淨業依其性質,會導致各種不同的投胎轉世。不清淨的生活生生世世不斷在更替,這種輪轉就是輪迴的性質,因此,依據佛教的說法,是我們自己不清淨的心創造了輪迴的一切狀況,像不淨的身體、痛苦、不淨的外在環境等等。
3.我們知道悲傷或快樂不是外在環境的結果,而是前世業力所帶來的精神特質所致。
4.體悟到今生的可貴後,也已了解現在我們所做的事情會決定未來,因此我們要培養慈悲的態度,去除對他人瞋怒嫉妒的心。
5.思惟:一、人身難得。二、壽命無常。三、業與其果報的關係。四、輪迴的過患。這四點稱為「修心四則」或「改變習氣的四則方法」。
6.如果從佛教的角度來揀擇人生的目標,我們可以將之區分為兩個範疇。
一、是從想要離苦的角度出發,我們這一生充滿想要避免痛苦的焦慮。
二、從想要得樂的角度出發,我們希望在這一生中或永遠地離苦得樂。
7.世俗生活所追求的目的,來來去去,並沒有永恆的價值或是帶來永久平和的能力,反而這些事物本身就會變成痛苦的原因。
8.我們要追尋的是永久的快樂,這遠遠超過任何短暫的快感。只有那些已證得涅槃或成佛的覺者,才能得到這種永久的快樂。
9.那些生活由惡業支配的人,沒有能力自己決定要待在輪迴中的哪個位置,他們現在的生活是過去業力果報的展現。
10.根據佛陀的教法,痛苦的產生是自己造成的,並不是別人或是環境給的。
11.煩惱之所以會產生,是因為我們不能了解和控制我們的心。佛法的教導不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,就是要對抗從三毒產生的煩惱。


修心導論—三 海濤 輯
1.縱然今生我們沒做什麼壞事,由於我們過去世中所做的善業或惡業,還是會把果報帶到現在來,例如,被錯誤地指控或遭受不公平的處罰。
2.當行為完成後,會在我們的意識中儲存「種子」,會在未來產生那行為所導致的負面或正面的結果。
3.這些業力的種子並不是由物質構成的,而是具有影響未來的潛在能力。即使是很小的業力種子也能產生很大的後果,所以,我們不應該以為犯小錯對自己沒有傷害。
4.不清淨的業由不清淨的精神干擾或煩惱產生。
5.基本的煩惱是貪、瞋、癡三毒,以及從這三毒產的分支及再細分的其他煩惱。這些不清淨的煩惱就像一棵毒樹一樣,有著有毒的樹幹和枝葉。
6.由這三毒所引發的行動都是不淨業,將會導致不清淨的轉世投胎及其他不善的後果。
7.我們生活中所有快樂與不快樂的經驗,包括我們自己的身體,不論是健康或不健康,不管是美還是醜,都是我們自己的業力所造的。既然如此,我們真的沒有理由抱怨所遭遇到的種種逆境。
8.佛法能永遠地對治煩惱,不只有暫時的效果而已。一旦我們根除了煩惱,我們的行動就會成為清淨的。
9.只要我們的行為被煩惱引導,我們將生生世世體驗惡業的果報,也就沒有辦法體驗真正的平和快樂。
10.貪、瞋、癡三毒可以引發殺害、盜取或其他傷害他人的種種行為,例如我們貪愛動物的肉、皮或牙而殺害之。
11.無明,不是指一般所講的沒有知識,而是指一種特別的無明,也就是我們產生所有痛苦的主要原因,這種無明是對「我」、「我自己」及「我的」有一種錯誤的認識。
12.自我中心有兩個面向,即我執和自愛心。
13.當我們有無明時,就會發展出像愛己勝過別人的「自愛心」。


修心導論—四 海濤 輯
1.我們會以為有「我」及「我自己」的概念,是因為受制於以為「有一個真正的個人本體」的這種認知,把自我當成是永恆不變,而且是一種絕對存在的觀念。
2.當我們有這種錯誤觀念時,就會有所謂的「自愛心」,也就是說總把別人排除掉,只喜歡自己、自己的身心。
3.這種執我為實有的觀點創造了自私自利的態度,從而產生貪婪、憤怒、嫉妒和其他負面的情緒。貪愛和瞋恨的根本原因,也是由於這種執我為真實、永恆存在的自我中心觀。
4.如果能根除執有「真實個人本體存在」這種觀點,便可以讓自己免於遭受無明的束縛。
5.眾生無始以來執我為實體存在的觀點和自愛心,才是我們真正的敵人,但我們卻一直在找自身以外的敵人。
6.我們必須主動發願承受別人任何的悲慘、痛苦、問題和困難。平和、快樂、成功、享樂與個人的財物,這些我們最愛執的東西,應該要給別人,和他人分享。
7.菩薩無緣大慈、同體大悲的立場,就是一種珍愛他人、願意真心關懷他人的立場——包括了真心想要解決眾生的問題,希望他們快樂幸福和平,以及得到他們所想要的東西。
8.愛惜他人,使你有能力把別人的問題當成是自己的問題,真心把自己珍愛寶貴的東西給別人。
9.佛陀曾說過:「心的本性是清澄光明的。」這並非是指物質方面的清明,而是說心的本性是沒有貪瞋等等。
10.所有的障礙都是暫時的,並沒有絕對或永遠的性質,它並非本來就存在。了解空性的智慧和慈悲待人處事的方法是佛法的核心。
11.為了了解心的真正性質,我們要禪觀空性、事物的真實性質,特別是心和心所有法(其擁有的心理現象)也是空性的。
12.透過這樣強而有力的修行而達到真正的快樂幸福,這才是真正神聖的教法。

下載自 http://www.sutra.org.tw/library/master%20notes/word/word%202006/06-089修心導論.doc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